姚志刚律师前往成都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开展工作

2020-02-10 浏览:1641次
       
        2020年2月10日,姚志刚律师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G某某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G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春节前被公安机关羁押。春节后其家属委托了姚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姚律师3号会见了当事人,综合全案情况,姚律师决定今日便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申请。但愿公安机关采纳决作出取保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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