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律师代理的L某贩卖毒品案开庭

2020-10-22 浏览:1297次
2020年10月22日,姚志刚律师代理的L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今日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姚志刚律师出庭担任L某辩护人,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公开网络直播。L某在开庭前,认罪认罚,并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姚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和认真阅卷,根据在案事实和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中提出的辩护意见主要包括:
一、当事人系自首
二、当事人有坦白情节
三、当事人是初犯、偶犯
四、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
五、当事人年纪较轻,其父患病,悔罪态度好,肩负家庭顶梁柱的责任,望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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