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杜小兰律师到崇州市人民法院为涉嫌污染环境罪的J公司出庭辩护。
本案共涉及24名被告,涉案人员众多,又因污染环境罪专业性较强,办理难度大,控辩双方争议较多,整个开庭从上午一直持续至晚上十一点三十分。
律师对本案构成污染环境罪构罪无异议,主要对部分事实、定性发表辩护意见:
一、关于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问题。
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认为2021年以前经过处理后的污泥不应当被笼统的认定为“有毒物质”,不应纳入犯罪的范畴。
二、关于本案的量刑情节。
(一)在案证据尚无法证明公私财产损失已达到100万元以上,故全案不属于情节严重。
(二)指控的吨数、填埋面积、方量等包含了经过处理后的污泥部分,应予以扣减,建议量刑时予以考量。
(三)污泥填埋行为没有造成污染环境的后果,建议量刑时予以考量。
(四)公诉方建议罚金2000万元过高。
三、关于本案违法所得的问题。
2021年以前按污泥处理技术对污泥进行了处理,这部分收益不属于犯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