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律师成功案例: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P某重罪改为轻罪

2018-12-01 浏览:1349次

P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至C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过亿。考虑到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家属辗转找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律师。姚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P某了解案件情况,并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案情,认为P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1、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同案犯使用虚假抵押物进行贷款不知情;2、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未用于违法活动;3、有还款能力,公司在正常经营;4、贷款资金绝大部分由同案犯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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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姚志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P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017年12月27日,判决认定P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应构成骗取贷款罪。姚志刚律师的辩护成功将重罪合同诈骗罪改为了轻罪骗取贷款罪,从而大大降低了刑期。

P某及家属听到宣判结果后,对姚志刚律师最大限度维护P某的合法权益的专业及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