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律师接受央广网采访谈江歌案

2022-02-23 浏览:1231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江歌母亲:2037年陈世峰出狱回国后将继续起诉 律师详解2022-01-11 19: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1日消息(记者李兆娣)历时近4年,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江歌母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合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判决结束,江秋莲第一时间前往墓地祭拜江歌。

  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志刚说:“这是一份彰显天理国法人情互为补充、相互融合的判决。”

  对于判决结果,江秋莲感谢法官对江歌善良行为的认定。但是对于判决金额,她并不十分认同。在11日的媒体座谈会上,江秋莲表示:“我要维持自己的生活,2037年陈世峰出狱回国后,我将继续对他的诉讼。”

  显然,这一份判决书并不是终点,对刘暖曦的追责是否还有变数,对陈世峰的追诉是否可期?对侮辱、诽谤者该如何打击……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对刘暖曦的追责是否还有变数?

  “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志斗告诉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只有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均不上诉的,一审判决才会生效。

  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才会改判。“目前来看,该案改判的可能性较小。”姚志斗律师说。

  对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卫法指出,如果刘暖曦不按判决支付,江秋莲届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规避执行,刘暖曦将承担被司法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

陈世峰出狱回国后是否可以继续对其追责?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陈世峰出狱回到中国后,江秋莲可以继续对其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但是,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鸣解释说:“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具体是否减免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至于具体怎么追责,要看届时江秋莲的追诉意愿,以及彼时法律政策的规定。”曾鸣律师说。

对于侮辱、诽谤者该如何打击?

  自江歌案卷入舆论漩涡,网络上出现个别针对江秋莲母女的造谣诽谤,江秋莲通过法律武器积极追责。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两案宣判。

  “网络非法外之地”,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学刚申明,法律已经明确,同一条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可以判刑,而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鉴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即时性,他特别提醒,一旦发现网络造谣诽谤,最重要的就是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公证处做证据保全,通过司法途径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这之后,根据侵权程度追究对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侮辱罪、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一审判决书为何圈粉无数?

  一审判决书一经公布,圈粉无数。记者注意到,此次判决书中除了引用具体法律条款,还直接援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并多次提及“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释法说理。姚志刚律师评价:“这是一份彰显天理国法人情互为补充、相互融合的判决。”

  在姚志刚律师看来,法官裁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制度天然的滞后性,让有限的具体条款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尤其是新问题。而且,法律的诞生本就是为人类谋求更好的生活,因此,“法律一定是遵乎天理、人情的。”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司法裁判要注重情、理、法的统一。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法律的基石,司法裁判当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法律追求公平正义从来不失温度。“该案判决具有典型意义,体现现代法治理念进步,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核。”姚志刚律师说。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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