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符颖律师到彭州市人民法院为涉毒案辩护!

2022-06-28 浏览:839次

杜小兰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2年6月28日上午九点半,姚志刚、符颖律师前往彭州市人民法院为涉嫌贩卖毒品罪的J某出庭辩护。该案是典型的以贩养吸人员多次零包贩卖毒品案,这类案件一般构罪是没有争议的,主要争议焦点均集中在贩卖的次数和贩卖的毒品数量。

        本案律师的辩护要点为:
       1、当事人作为从犯,应当以其直接参与的贩卖次数和毒品数量对其定罪量刑。
       2、多次贩卖毒品系连续犯,每一次贩卖均是独立完整的一个犯罪行为,每一次都应当主客观一致才能构罪。
       3、当事人完全不知情、未参与的几次贩卖不应计入定罪量刑的次数和毒品数量。
       4、当事人具有初犯、偶犯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5、当事人作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未成年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望法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