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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判1年半 当庭表示上诉

2019-07-10 来源: 浏览:2620次

  

  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以前咋削我,你还记不记得?

    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媒体:栾川法院、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郭萍_B7442)

    新京报讯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一起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将河南男子常太卷入了舆论漩涡。视频中,男子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化名)有过节。画面中,常太挥手打向张林,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随后,常太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常太的辩护人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曾于今年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6月12日,“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一审庭审时,被告人常太的两名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主张“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常太当庭向当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此后会多做公益,弥补自己的过错。

  常太已在看守所被羁押203天。进入法庭前,常太的妻子洪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是“可以当庭释放”。前几日,央视新闻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审时的画面,洪女士看到画面中的丈夫后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今日(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栾川县法院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延伸 · 法院判决理由

  男子20年后打老师获刑 法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 · 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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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被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

  网传视频及所配字幕显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的一条路上,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一名男子自称叫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让同伴在车旁持手机拍摄,然后自己一边扇老师嘴巴一边骂,“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以前你咋当的老师?”被打后,该老师或是看对方身强力壮、或是心存愧疚,总之没敢还手,仅是嘴里喏喏地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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