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姚志刚律师接受格仔说法采访 | 交流

2022-07-05 浏览:1555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共谋先后流窜多地实施犯罪,残忍杀害7人。
 
       本案中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关键依据是什么?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之后的流程是什么样的?近日,手牵手刑事辩护网发起人、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志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解析相关问题。
 
 
       姚志刚律师接受采访的原文如下:劳荣枝被判死刑的结果出来后,诸多网民拍手叫好。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今天,从法律视角解读劳荣枝一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主要依据是以下几个方面:1、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最高可判处死刑。2、劳荣枝入户抢劫数额巨大,且致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入户抢劫或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可判处死刑。3、劳荣枝绑架致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也可判处死刑。4、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系从犯,依法就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认定劳荣枝系主犯,不具有依法应当从宽的情节,也是最终能被判处死刑的关键。
 
       综上,案中的七条人命均与劳荣枝有关,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故判处其死刑。
 
       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则该案件将会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的审理,最后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的复核。本案二审改判的可能很小,因为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审中有一个从轻的坦白情节,但一审法院认为不足以从轻处罚。
       珍爱他人生命,也就是热爱自已之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