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当街持刀致未成年人2死1伤 姚志刚律师接受法制网“格仔说法”采访

2022-07-05 浏览:1574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近日,河南安阳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名男子当街持刀伤人,据称当时有人员伤亡,大多是未成年人。
 
       2月27日,警方通报了河南安阳持刀伤人事件,这起案件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犯罪嫌疑人赵某30岁,文峰区人,已被抓获。
 
       很多目击者回忆起这一幕依然触目惊心。
 
       据悉,两名死者都是未成年人,一个3岁的女孩,一个11岁的男孩,另外一名伤者是5岁的女孩,正在接受治疗。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志刚律师围绕此事延伸的法律问题,接受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法制网联合腾讯新闻独家推出的《格仔说法》栏目记者采访。
 
 
采访原文,如下:

       两个无辜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实在让人感到悲伤和难过!!!

       嫌疑人当街持刀故意伤人或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若该男子若患有精神疾病,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要先经法医鉴定。其次在法律上又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是与正常人一样接受处罚。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具有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同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呼吁所有监护人一定要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看管和治疗,避免伤及无辜,这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他人生命负责。同时,也是对社会的安定和谐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