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41 问: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

2023-10-18 浏览:243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有明确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以取保候审:
其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其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其四, 羁押期限届满, 案件尚未办结, 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办案机关经审查同意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应
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条 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
的,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 应当责令其提出
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 犯罪集团的主犯, 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
罪嫌疑人, 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但犯
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
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 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
人取保候审, 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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