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2019-05-05 浏览:8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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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会严重地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腐蚀人的精神,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司法实践中对触犯贩卖毒品罪的该如何处罚呢?下面,就由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出关于济南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贩卖鸦片不满2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克或者其他极少量毒品的(见附件),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贩卖鸦片达到20克、不满14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1克、不满7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见附件),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鸦片每增加4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每增加0.3克,或者其他毒品每增加相应数量,增加一个月刑期。

(3)两次贩卖毒品,或者实施贩卖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贩卖鸦片达到140克、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7克、不满10克,其他毒品数量少但情节严重的(见附件),或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毒品案件解释》)第三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鸦片每增加2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每增加0.1克,或者其他毒品每增加相应数量,增加一个月刑期。

(3)贩卖毒品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但根据次数增加的刑期不得超过二年。

(4)实施贩卖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贩卖鸦片达到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10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较大的(见附件),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鸦片每增加1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每增加0.5克,或者其他毒品每增加相应数量,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毒品案件解释》第三条第(二)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贩卖毒品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但根据次数增加的刑期不得超过三年。

(4)实施贩卖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4.十五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贩卖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它毒品数量大的(见附件),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鸦片每增加40克至8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每增加2克至4克,其他毒品每增加相应数量,增加一个月刑期。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3)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5.先适用的量刑情节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贩卖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3)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认定从犯、胁从犯的除外。

(4)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存在数量引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以贩养吸,所查扣毒品计入贩毒数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后适用的量刑情节

毒品再犯,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累犯不再重复评价。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处死刑,可见刑罚之严厉。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必须高度重视。我们建议您委托刑事律师网站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会根据贩卖毒品的事实、贩卖毒品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能够帮助你深入了解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在我国贩卖毒品罪并不属于一个单独的犯罪,而是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在一起的,因此在上文中也将所有的量刑情况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