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罪犯罪构成与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2019-06-13 浏览:1288次

  1、主体: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立案标准

  根据《规定(二)》,销售明智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将会被刑事处罚。以上这些就是刑事律师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手牵手刑辩网,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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