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罪刑法是怎样量刑的?

2019-06-17 浏览:1602次

  在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一类当事人是相较特殊且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残疾人。给大家说一个数据:在中国有接近一亿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也就是说平均15个人就有1个残疾人,这个人口数量和我国少数民族都相差无几了。可以说是非常庞大并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群体,那么残疾人犯罪后法院会如何量刑呢?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残疾人和其他主体一样,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法律在量刑上有相关的有利规定的话,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依法处理。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刑法中一条涉及残疾人的量刑规定,但是有几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 对于聋哑群体的规定是必须要达到又聋又哑的程度,单独的聋或者单独的哑是不能适用这一条的。对于眼睛受损的群体,如果达到盲人标准的,可以适用这一条。除了盲聋哑以外的残群体,包括其他身体残疾。刑法是没有规定相关量刑情节的。

  所以,残疾人犯罪,法院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依法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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