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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2019-05-14 来源: 浏览:1514次

  那究竟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刑事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387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规定,实际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影响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还是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办理。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