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符颖:当事人贩卖毒品15克获缓刑判决

2022-08-04 浏览:2995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2年8月4日,下午1点。

  姚志刚、符颖律师前往彭州法院,为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当事人J某出庭辩护。

  姚志刚、符颖律师,代理夫妻共同以贩养吸中的女方J某,案件经过此最后一次庭审,合议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处J某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法庭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

       一,当事人系坦白

  二、当事人系从犯

  三、当事人系初犯、偶犯

  四、当事人系未成年子女的唯一抚养人,望法庭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适当考虑情理因素,对J某从宽处理,适用缓刑。

  这是本案的第三次庭审,该案涉及同案被告6人,人员关系特殊、复杂,其中涉及夫妻关系、表姊妹关系,均是因亲友圈子交互,染毒吸毒后发展为以贩养吸而案发,且贩卖对象单一、特殊;夫妻二人,主要是丈夫将毒品分给表姐,每一次从中获利100-200元。这与专业、职业贩毒案件有本质区别。律师介入后,认真、反复查阅案卷,开庭前、开庭间隔中均多次与法官沟通意见。

  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真切的感受到丈夫对J某的爱、其表姐对J某的帮助维护,以及J某真诚的忏悔,并且夫妻二人有一个9岁的女儿,非常听话也非常优秀。

  最终案件能够取得判处缓刑的良好结果,离不开律师的认真工作、当事人的诚恳悔悟,更加离不开的是承办法官能够真正的从法理、情理出发,公正判决,案件判决中依法更正法律关系认定、正确适用法律、全案量刑适当。

  这样的案件,真正的做到了兼顾法理与情理,让当事人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充分在案件中融入人性化关怀和理性考量,在“法”的边界内进行“情理”沟通。

  最后,我们律师也真心的希望J某能够珍惜法庭给其的改过机会,希望其好好生活、认真工作、切勿再沾染毒品、好好的抚养、陪伴女儿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