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姚志刚、杜小兰律师为涉毒案L某做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

2024-05-08 浏览:97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4年3月1日姚志刚、杜小兰两位律师来到BJ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大楼,就L某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判死刑一案与死刑复核阶段承办法官见面沟通意见。

  两位辩护律师主要提出以下七个方面不应当对L某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一、同案M某是否涉案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排除系其他人涉案的可能,如果未来翻案L某将是重要的证人。故,不宜对L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本案不排除系在警方控制下进行交易,制造的毒品和现场交易的毒品本没有流入社会的可能,但不排除因警方部署失误致使这1公斤毒品可能流入了社会。其他涉案毒品明确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应当慎用死刑。

  三、涉案的2号桶重量达到了96kg,其中混入了大量的泥巴,这些泥巴明显不属于制毒原料,辩护人多次提出重新称量但二审法院均未同意,致使认定的毒品数量过大,导致量刑失当。

  四、本案存在违法使用技侦及诸多程序不合法之处。

  五、L某具有初犯、坦白、认罪悔罪、多次提供立功线索等从宽情节,不属于罪大恶极,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

  六、L某制毒犯意的产生是因为同案犯Z某的邀约,但本案二人量刑太过于悬殊,量刑失衡,故请求不核准L某的死刑。

  七、恳请给L某一次生的机会,也为家中两位老人点燃一丝活着的念想。

  该案件从案发至今已历经五年的时间,目前到了最后死刑复核的关键节点,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律师提出的意见刀下留人,对L某不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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