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符颖律师出庭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W某辩护

2023-01-09 浏览:752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2年12月5日,姚志刚、符颖律师到金牛区人民法院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W某出庭辩护。

  本案系二审发回重审一审,辩护人对W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无异议,但认为W某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且2016年以前吸收的资金已全部还本付息,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由于本案原一审当庭更改罪名为集资诈骗罪且宣判,此次开庭合议庭要求辩护人同时对集资诈骗罪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即围绕集资诈骗罪主要发表以下意见:

  1、客观上,W某从未虚构过事实欺骗投资人。

  主观上,W某在本案中没有任何“非法占有目的。

  (1)W某个人从未私自占有过本案的集资资金

  (2)本案资金链断裂后,W某一直积极主动尝试各种方法、方式,努力偿还投资人的款项。

  (3)根据鉴定,涉案资金的整个收入和支出是基本持平的

  (4)涉案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奖金是平均水平

  (5)涉案单位业务员的提成比例是销售行业正常比例

  (6)本案资金链断裂,是客观的市场环境及不善的经营决策所致。

  (7)本案即使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况,此类情况也是集资类案子通有的特征并不必然倒推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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