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33 问:公安机关问话最长持续多长时间?

2023-10-18 浏览:306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特定情形下不得超过24
小时。


其一,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需
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其二, 对被拘留的人, 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其三, 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 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
休息时间, 并记录在案。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需
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传持续的时间
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 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 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被拘留的人, 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
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 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释放通知
书, 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 将其立即释放。
第二百零一条 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 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
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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