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105 问:发回重审后,是不是要重新与辩护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2023-10-18 浏览:713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是否需要与律师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要看之前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中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期限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合同签署了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律师, 那么案件发回重审相当于二
审阶段就结束了, 案件进入新的程序, 就需要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但是有可能二
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有程序违法, 没有经过实质审理就直接发回了, 一般来说这
相当于二审并没有审理, 律师工作也没有进行, 可以和律师就该问题进行沟通,
确定一下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如果合同签署时, 约定的期限就是直至案件全部结束, 也就是通常说的“包
干”, 那就不需要重新办理委托手续。但是一般情况下, 刑事案件委托极少会约
定“包干”, 都是以一个审理阶段或者一个办案阶段来进行委托。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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