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122 问:亲人被判刑后,交纳的商业保险怎么办?

2023-10-18 浏览:461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亲人被判刑后, 其交纳的商业保险依旧有效。

投保和受益作为民事权利, 并不因为当事人被判刑而剥夺, 因为民事权利具
有不可剥夺性。因此服刑人员既可以自己投保商业保险, 也可由家属为其投保商
业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三) 》中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羁押、服刑期间因意外或
者疾病造成伤残或者死亡, 保险人主张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服刑人
员是否免责, 那么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幸罹患重疾可以进行保险理赔, 如果服
刑人员在保险期间不幸身亡, 也可以进行保险理赔。也即被保人购买的商业保险
在保险合同理赔范围内和免责条款外, 任何保险事故, 保险公司都应正常理赔。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主张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 应当证明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结果与其实施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
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被保险人在羁押、服刑期间因意外或者疾病造成伤残或者死亡, 保险人主
张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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